操纵证券市场、非法经营案·缓刑——南京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 靖霖(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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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

操纵证券市场、非法经营案

罪名 / 案由
操纵证券市场、非法经营
办理时间
2023.8.31
处理结果
缓刑
承办律师
靖霖律师团队

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

办案心得:审查起诉阶段,承办律师审查发现操纵部分存在事实证据问题,坚持 无罪辩护,最终操纵证券市场罪存疑不诉,案件下放至基层检察院办理。 在区 检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律师针对非法经营部分,搭建系统的论证体系,说服检 察官在一把手外逃的情况下,认定当事人为从犯,争取到 3 年量刑建议。法院阶 段,提出缓刑的意见与依据,庭下与法官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最终获得缓刑判 决。

本案涉及的法律要点

本案案由为「操纵证券市场、非法经营」,办理时间为 2023.8.31,最终处理结果为「缓刑」。以下结合法律规定与办案实践,就该类案件的要点作简要说明。

一、罪名与法律依据:本案涉及《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

二、构成要件与常见争点:本罪要求违反国家规定,实施第二百二十五条列举的四类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四类行为包括: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或者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以及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三、量刑档次: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同类案件的常见辩护方向

  • 前置法之辩:本罪以「违反国家规定」为前提,仅有部门规章或者地方性文件依据的,不应作为入罪根据。
  • 兜底条款之辩:第四项兜底条款应当严格适用,不宜作扩大解释,否则容易把一般行政违法行为升格为犯罪。
  • 情节之辩:违法所得与经营数额是区分「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的关键,应当逐笔核算并剔除其中的合法经营部分。

「缓刑」的法律与程序含义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围绕这一结果的常见路径

  • 量刑基础之辩:适用缓刑的前提是宣告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因此第一步要争取把宣告刑降到三年以下,这也是「降档」的意义所在。
  • 社区评估之辩:配合开展社会调查评估,以固定住所、家庭支持、稳定工作等材料证明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 悔罪表现之辩:退赃退赔、预缴罚金、取得被害方谅解、认罪认罚等,都是支撑缓刑的实质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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