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Q1:帮信罪的 “主观明知” 如何认定? A:行为人知晓业务模式违规、对方可能涉嫌违法,仍主动配合办理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并交由他人使用,且获利方式明显不符合正常商业逻辑的,可依法认定为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Q2:帮信罪与诈骗罪共犯如何区分? A:仅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话务转接等外围帮助,未与上游诈骗人员通谋、未实际参与后续诈骗环节、仅领取固定少量报酬的,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罪处罚,不按诈骗罪共犯论处。
二、妨害药品管理罪
Q3:销售境外未合法上市的药品,是否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 A: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进口、销售境外药品,且涉案药品在境外也未合法上市的,可直接认定为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定罪处罚。
Q4:私自生产销售自研中药制剂,构成假药、劣药犯罪吗? A:私自生产、销售自研中药制剂,未冒充其他药品,不符合假药、劣药的认定标准;但产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定罪处罚。
Q5:销售有实际疗效的境外仿制药,如何定性? A:未经批准进口、销售境外仿制药品,但药品具有临床疗效、未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不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对此类情形适用非法经营罪应持审慎态度,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依法不作为犯罪处理。
三、诈骗罪
Q6: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核心区别是什么? A:核心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究竟是 “根本不打算偿还”,还是因客观原因一时无法履行义务。
Q7:经营过程有违规行为,就构成诈骗罪吗? A:在项目申报、经营过程中虽存在不规范行为,但未虚构核心事实、无非法占有主观故意的,不构成诈骗罪。
Q8:认定非法占有目的有哪些判断标准? A:结合欺骗内容、欺骗程度、欺骗后果三方面综合判断;若被害人仍具备正常民事救济途径,一般不宜认定为刑事诈骗。
Q9:有借条的借款类案件,如何区分借贷与诈骗? A:行为人如实交代款项去向、具备还款意愿且有实际还款行为的,不符合 “非法占有目的” 的推定,不能仅因存在借款外观就认定为诈骗。
本文整理自上海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2026 年 9 月 21 日内部案例研习例会,仅供法律实务交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