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滥用职权案·受贿罪无罪,滥用职权从轻——南京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 靖霖(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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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无罪,滥用职权从轻

受贿、滥用职权案

罪名 / 案由
受贿、滥用职权
办理时间
/
处理结果
受贿罪无罪,滥用职权从轻
承办律师
靖霖律师团队

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

时间:2023.12.5

办案心得:承办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了解到:当事人系公安民警,涉嫌利用职 务便利,将反诈账户信息向外提供,经统计,该民警提供账户信息百余条,其中 个别信息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造成影响。一方面,本着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 则,鉴于当事人对事实没有异议,建议当事人在本案在检察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 结书,取得较低的量刑意见;另一方面,辩护人在法院审理阶段,独立地提出受 贿罪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的采纳,同时对当事人滥用职权罪的认罪 认罚具结予以认可,作出了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