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案·检察院撤回起诉——南京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 靖霖(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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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撤回起诉

故意伤害案

罪名 / 案由
故意伤害
办理时间
/
处理结果
检察院撤回起诉
承办律师
靖霖律师团队

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

时间:2023.12.14

办案心得:本案发生于 2022 年疫情封控期间。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以被害人轻 伤为由立故意伤害案,考虑到系邻里纠纷,当事人又系国有银行员工,故同意取 保候审。当事人一直认为被害人的伤并非由自己造成,作无罪辩解。检方将本案 定性改为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承办律师介入后,向本所法医专家徐跃灵君咨询, 得到 ”被害人伤情并非由当事人造成“ 的专业结论,向法官提交专家论证意见, 申请重新鉴定,并申请专家证人徐跃灵君出庭作证。庭审中,唐律师依据专业知 识据理力争,并提交同类损伤伤势成因专家文献,提出了 ”本案被害人掌骨骨折 系自身出拳攻击他人形成的可能性“ 的无罪辩护意见。庭后,法官与律师共同开 开展化解纠纷的工作,促成当事人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民事纠纷解决 后, 检察院以关键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诉,当事人获得无罪结果。

本案涉及的法律要点

本案案由为「故意伤害」,办理时间为 /,最终处理结果为「检察院撤回起诉」。以下结合法律规定与办案实践,就该类案件的要点作简要说明。

一、罪名与法律依据:本案涉及《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二、构成要件与常见争点: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主观上对伤害结果持故意(对死亡结果则仅为过失)。伤害行为与损伤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伤情鉴定意见,是此类案件最常见的两大争点。

三、量刑档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四、同类案件的常见辩护方向

  • 伤情鉴定之辩:伤情等级直接决定量刑档次,应重点审查鉴定机构与鉴定人资质、鉴定时机、鉴定标准适用,以及既往伤情、陈旧伤对结论的影响。
  • 正当防卫之辩: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防卫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可以主张正当防卫;超过限度的也可争取认定为防卫过当,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因果关系之辩:损伤结果系多因一果或者存在介入因素的,应当厘清行为人在结果中的实际作用,避免将全部后果归责于一人。

「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法律与程序含义

刑事案件的结果取决于事实认定、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三个层面。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辩护人都可以通过提交意见、申请取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方式影响案件走向。

围绕这一结果的常见路径

  • 分阶段推进:侦查阶段重在会见与强制措施,审查起诉阶段重在阅卷与不起诉意见,审判阶段重在质证与量刑辩护,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并不相同。
  • 证据之辩:始终围绕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展开,这是所有刑事案件辩护的共同基础。
  • 量刑情节之辩:自首、立功、从犯、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应当尽早固定,越早提出越容易被办案机关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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