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案·羁押八个月后缓刑两年六个月——南京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 靖霖(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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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八个月后缓刑两年六个月

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案

罪名 / 案由
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办理时间
2025.4.17
处理结果
羁押八个月后缓刑两年六个月
承办律师
靖霖律师团队

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

案情概括

某某自海外携大量象牙制品归国,海关认定其携带物品涉嫌走私动物制品罪,涉案价值高达约140万。远超"情节严重"的20万元入刑标准,按司法解释面临5~10年有期徒刑,本案金额不仅突破百万大关,更占当年度首都海关查获总量的80%,引发《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专题报道,案件办理承受着空前的舆论压力。案件办理期间,当事人始终是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但辩护人就该案的具体情况和辩护要点与检察官多次沟通,终于当事人在羁押八个月后取保候审,最终获缓刑2年6个月的判决

办案心得

一方面,辩护团队通过家属配合,收集跳蚤市场交易视频、古玩交易图片等证据,形成辩护意见并与检方沟通,证实其无牟利故意。同时,会见中,辩护团队发现部分象牙制品可能具有特殊属性,随即申请鉴定。经鉴定,涉案140万象牙制品中约100万元具备文物属性。虽然目前法规对文物属性珍贵动物制品未作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类似情形罕见,长三角地区仍倾向于整体计入走私数额。但辩护团队仍坚持不懈就该案的特殊情况与检察官沟通。

终于,在两次退侦、提交5次辩护意见的波折后,检察机关采纳核心辩护意见,调整基准刑,适用相关司法解释的但书条款,最终,王某某在长达224天(近8个月)的羁押后,成功取保候审,并获缓刑2年6个月的判决。

本案创下三项纪录:近五年北京地区象牙制品案最大涉案金额缓刑判决、首例文物属性辩护成功案例、同类案件最短审前羁押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