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抽逃出资和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全案不起诉——南京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 靖霖(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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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不起诉

故意伤害、抽逃出资和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罪名 / 案由
故意伤害、抽逃出资和妨害信用卡管理
办理时间
2023.2.10
处理结果
全案不起诉
承办律师
靖霖律师团队

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

办案心得:本案系由当事人承包工地十余年前的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件牵扯而出, 公安将当事人认定为主犯,另案处理的主犯已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15 年, 承办律师从客观证据入手,重点论证当事人不存在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以书证 破解不利证言。检察院十分重视辩护意见,经过退侦、讨论和向上级汇报,最终 采纳了辩护人的全部意见,认为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涉案公司不属 于抽逃出资罪的适用对象;公安机关认定的身份证数量有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已过追诉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