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被害方诉讼代理人)案·二审由死缓改为死立执——南京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 靖霖(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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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由死缓改为死立执

故意杀人(被害方诉讼代理人)案

罪名 / 案由
故意杀人(被害方诉讼代理人)
办理时间
2023.2.25
处理结果
二审由死缓改为死立执
承办律师
靖霖律师团队

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

办案心得:一审被告人故意杀人因有施救行为而被判死缓,检察院抗诉启动二审。 承办律师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作为二审的被害方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虽然 是法援案件,但承办律师毫不懈怠,针对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死缓理由是其在将 被害人掐晕后又摁压其胸部进行施救这一情节进行反复研麿。承办律师商请上海 靖予霖法医专家徐跃灵君出具《专家意见书》,提出“根据尸体检验情况,结合 人工呼吸抢救胸部按压医学常识以及普通人对胸部位置的共同认知,应当排除被 告人有按压被害人胸部进行施救的行为 ”的专家意见。二审法院采纳了专家意见 及辩护意见,依法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为被害人伸张了正义。本案也被山 东省法律援助中心评为“法援十佳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