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取保——南京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 靖霖(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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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罪名 / 案由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办理时间
/
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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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律师
靖霖律师团队

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

时间:2023.8.20

办案心得:本案由行政案件引发,涉及医药与食品行业,对人体健康有直接影响,

案件复杂,社会影响力大,从严的刑事政策,让当事人与辩护人倍感压力。承办 律师认真研究了行政案件的相关材料,仔细听取当事人的辩解,前后三次与公安 承办人当面沟通,多次电话沟通,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及书面意见,证明当事人 主观上不明知,另也恳请公安机关重点考虑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对当事人不 予报捕。公安机关在认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后,表示会进一步商讨决定是否报 捕。最终,公安机关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 30 天届满之际,作出不予报捕决定, 对张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