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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
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
案情概括
当事人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涉嫌跨省为电诈案件犯罪分子转移赃款。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当事人不认罪,同时想保住国企工作。
办案过程及体会
一、辩护方案的选择。
对于当事人不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确定辩护方案时是按照当事人的意愿做无罪辩护,还是退而求其次选择保守治疗。
本案当事人在检察官提审时以及与律师交谈时,表示不认罪。承办律师阅卷后发现客观证据对当事人很不利,和当事人详细了解不认罪原因后,发现是对罪名不了解,并非真正的不认罪。经过承办律师详细的释法说理,最终确定了认罪认罚争取相对不起诉的辩护方案。
二、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只为争取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第一,遇到不友好的承办人,怎么办?承办律师递交辩护手续后,检察官随即联系当事人表示没必要聘请律师。承办律师面临被解除的风险。给当事人进行了全面客观的分析,并将所做的每一项工作与当事人同步,使得当事人完全信任律师,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第二,承办人以当事人有暴力犯罪的行政处罚记录,影响不起诉的适用。承办律师以法律为指引,以案例为辅助,作为辩护意见附件提交给承办人,打消承办人的顾虑,最终获得不起诉,也保住了当事人国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