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靖霖案例列表
公安阶段终止侦查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串通投标罪案
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
基本案情
本案以建工行业串标案件专项整治行动为背景,由省属国企控告立案,监委已对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留置调查,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线索移交给公安后立案侦查。本案当事人涉嫌在串标过程中居间给下游输送财物,因此被刑拘。后律师团队介入后由刑拘转取保,取保期间终止侦查。
办案心得
1.解决难点,顺利取保换空间。当事人由公安电话通知到案却被刑拘。经与公安沟通了解,原因有三:一是下游收林某涉嫌开设赌场款人没有到案无法查清具体事实,怕引起串供;二是当事人对于款项用途无法明确,笔录模糊;三是案件系监委关注,领导重视。为此,律师团队一是积极与公安沟通,表明我方当事人愿意主动出面联系下游收款人早日到案,尽早查明案情,推动案件进展,体现态度,争取立功;二是对于涉案款项的用途等与当事人详细沟通,并及时反馈给公安,推动公安再做笔录予以明确;三是收集当事人在某地有重点项目亟待收尾的材料,整理后连同取保候审申请一并提交给公安。经过一系列努力,下游收款人迅速投案,我方当事人在刑拘一周内成功取保。
2.瞄准焦点,积极沟通出成效。本案中涉及我方当事人交付的钱款定性为争议焦点。辩护人对涉案款项的性质进行了辩护,认为该笔款项为行贿款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与公安的充分沟通及公检两家内部讨论,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
3.顺势而为,推动结果快落地。在承办人员逐步认同律师工作后,辩护人仍坚持提出不构罪的辩护意见,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因该串标专案的侦查工作基本结束,以此为契机促成本案的迅速侦查终结。当事人从刑拘到终止侦查,历时不到半年,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