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案·不批准逮捕——南京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 靖霖(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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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准逮捕

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案

罪名 / 案由
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办理时间
2025 年 7 月 14 日
处理结果
不批准逮捕
承办律师
靖霖律师团队

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

办理简介

当事人系某出口加工型企业实际负责人,因外国贸易公司查出其工作人员乙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牵扯出当事人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辩护人介入后,制定了全面的辩护方案:

1、因当事人到案后不认罪,办案机关认定为认罪态度差,故未予取保。律师分析后认为,当事人难以证明是完全无行贿故意,建议其实事求是讲明事实,争取好的态度。

2、充分利用民营经济保护政策。当事人企业有数百名员工,又面临复杂的国家贸易形势,生存发展压力极大,律师发动家属以企业自身名义、企业所在地政府、企业所在地公安、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向办案单位提交了多份情况说明、报告,体现保护企业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3、精细化办案保障案件效果。刑拘和审查逮捕期间,律师会见十次,做好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和辩护方案选择指导工作,并与侦查人员、承办检察官多次有效沟通、递交各类申请、意见、情况说明、证据材料等近十份。

经辩护后,检察机关认可辩护观点,对当事人不予批准逮捕,予以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