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案·检察 23 亿指控被判不构成犯罪——南京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 靖霖(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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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 23 亿指控被判不构成犯罪

合同诈骗案

罪名 / 案由
合同诈骗
办理时间
/
处理结果
检察 23 亿指控被判不构成犯罪
承办律师
靖霖律师团队

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

时间:2023.5.21

办案心得:本案号称“ 内蒙古有文字记载以来金额最大经济犯罪案件 ”。检察机 关起诉指控当事人涉嫌 37 笔合同诈骗,涉案金额共计 27 亿余元。承办律师在该 案开庭前一个月接受委托,在呼和浩特市驻点办案近一个月,克服时间特别紧、 任务特别重、卷宗特别混乱庞杂等困难,殚精竭虑,呕心沥血,对起诉指控 37 笔事实,形成了近十万字的质证和辩护意见,认真、扎实完成出庭辩护任务。法 院最终判决,对指控的 37 笔(27 亿)中的 36 笔(23 亿)事实,全部采纳辩护 人意见,认为无法认定被告人虚构事实,也无法认定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更无 法认定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成立合同诈骗罪。

本案涉及的法律要点

本案案由为「合同诈骗」,办理时间为 /,最终处理结果为「检察 23 亿指控被判不构成犯罪」。以下结合法律规定与办案实践,就该类案件的要点作简要说明。

一、罪名与法律依据:本案涉及《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

二、构成要件与常见争点:本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第二百二十四条列举了五种具体情形,每一种都需以非法占有目的为支撑,这也是与民事违约的分界线。

三、量刑档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同类案件的常见辩护方向

  • 民刑界分之辩:合同未能履行的原因复杂,应严格区分刑事诈骗与民事违约,重点审查是否存在真实经营行为与真实履约意愿。
  • 数额之辩:应以实际骗取且未归还的财物数额认定,已履行部分、保证金、已追回部分应予扣除。
  • 单位犯罪之辩:为单位利益、经单位决策实施、收益归单位的,应争取认定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的量刑幅度相应下移。

「检察 23 亿指控被判不构成犯罪」的法律与程序含义

刑事案件的结果取决于事实认定、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三个层面。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辩护人都可以通过提交意见、申请取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方式影响案件走向。

围绕这一结果的常见路径

  • 分阶段推进:侦查阶段重在会见与强制措施,审查起诉阶段重在阅卷与不起诉意见,审判阶段重在质证与量刑辩护,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并不相同。
  • 证据之辩:始终围绕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展开,这是所有刑事案件辩护的共同基础。
  • 量刑情节之辩:自首、立功、从犯、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应当尽早固定,越早提出越容易被办案机关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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