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生产经营;诈骗案
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
时间:2023.12.29
案件概况:本案较为复杂,涉及四个纠纷,即当事人阻碍施工方施工、施工企业 占用当事人承包土地未予补偿、施工方对当事人的经营造成影响、施工人员对当 事人进行殴打,当地政府与人民群众十分关注。承办律师介入后,一方面对当事 人的动机、手段与后果提出不宜作犯罪处理的辩护意见,另一方面针对本案涉及 的四个纠纷提出了 ”一揽子解决纠纷,争取案结事了“ 的处理建议。检察院与法 院高度重视与认可承办律师的建议,一方面认真审查材料,降低认定损失金额, 另一方面积极协调纠纷各方,促成和解,最终对当事人作出缓刑判决,当庭释放。
办案心得:当事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辩护人介入后,发现其所起作用明显 小于另一名实际控制人,提出从犯意见。检察机关未采纳,如签认罪认罚,检察 院量刑建议 5-7 年。辩护人基于实务经验,敢于对刑期做出预判,认为检察院给 的刑期过重,并帮助当事人全面分析签与不签的利弊,最终当事人决定不签。在 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通过发问,全面展示了当事人作用明显小于同案犯的情节, 最终法院虽未认定从犯,但在量刑时予以体现,判处 4 年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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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陈美清律师主办,翁京才律师指导的某虚拟货币平台诈骗案,当事人为一小组 长,经与侦查机关交流取保无望后转向盯检察院的七天批捕期,经提交辩护意见 并交流后,当事人经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走出看守所。
办案心得:1.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努力到令人发指;2.诚如翁京才律师所言“律 师的工作成功与否,只要我们扪心自问‘我们律师抓住每一个机会并为之努力过 没有 ’”;3.靖霖内训的强大技术支持。
本案涉及的法律要点
本案案由为「破坏生产经营;诈骗」,办理时间为 2023.12.30;2024.01.15,最终处理结果为「缓刑;检察机关量刑建议 5-7 年,最终法院判 4 年 6 个月。;不批捕」。以下结合法律规定与办案实践,就该类案件的要点作简要说明。
一、罪名与法律依据:本案涉及《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二、构成要件与常见争点:本罪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实践中真正的争点通常不在「有没有骗」,而在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及被害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这两点决定了行为属于刑事诈骗还是民事纠纷。
三、量刑档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江苏省的执行标准为六千元、十万元、五十万元三档。
四、同类案件的常见辩护方向
- 目的之辩:非法占有目的是本罪的核心构成要件。可从资金实际用途、有无履约能力与履约行为、事后的还款与沟通态度等方面,论证属于民事纠纷而非刑事诈骗。
- 数额之辩:犯罪数额直接决定量刑档次,应逐笔剔除正常民事往来、重复计算、已归还部分以及缺乏证据支撑的金额。
- 因果之辩:被害人并非因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的,不构成诈骗。应结合交易背景、双方关系与真实意思表示综合判断。
「缓刑;检察机关量刑建议 5-7 年,最终法院判 4 年 6 个月。;不批捕」的法律与程序含义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围绕这一结果的常见路径
- 量刑基础之辩:适用缓刑的前提是宣告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因此第一步要争取把宣告刑降到三年以下,这也是「降档」的意义所在。
- 社区评估之辩:配合开展社会调查评估,以固定住所、家庭支持、稳定工作等材料证明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 悔罪表现之辩:退赃退赔、预缴罚金、取得被害方谅解、认罪认罚等,都是支撑缓刑的实质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