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案·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一年(可适用缓刑),第二次开庭 时检察官对立功情节予以认可,调整建议量刑为九个月(可适用缓刑)。——南京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 靖霖(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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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一年(可适用缓刑),第二次开庭 时检察官对立功情节予以认可,调整建议量刑为九个月(可适用缓刑)。

寻衅滋事罪案

罪名 / 案由
寻衅滋事罪
办理时间
2024.3.13
处理结果
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一年(可适用缓刑),第二次开庭 时检察官对立功情节予以认可,调整建议量刑为九个月(可适用缓刑)。
承办律师
靖霖律师团队

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

办案心得:1.办案过程中,辩护人与被告人分工配合,因本案为数年前的打架伤 人事件,辩护人负责从法律层面提出证据问题,引起办案机关重视,被告人自始 至终保持良好的认罪认罚态度,为量刑下调奠定基础;2.时刻关注立功线索。本 案审查起诉时被告人向检察官提供了一未归案同案犯的信息,但相关人员至第一 次开庭时仍未到案。在第二次开庭时间通知后,辩护人积极联系办案机关,第一 时间获知该人员到案,因时间紧迫来不及移送审查起诉,协商后由办案机关出具 情况说明,于庭上经过举证质证,最终公诉人追加了立功情节,刑期进一步下调。 本案系由职务犯罪牵连出的陈年旧案,前期不批准逮捕与认罪认罚具结书明确可 适用缓刑时已作为成功案例汇报,当事人及家属已达到预期效果。现在在审判阶 段能够更进一步降低刑期,更激励辩护工作不到最后一刻不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