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案·撤案——南京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 靖霖(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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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案

故意伤害罪案

罪名 / 案由
故意伤害罪
办理时间
/
处理结果
撤案
承办律师
靖霖律师团队

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

时间:2024.6.5

办案心得:本案是餐厅内斗殴致轻伤二级,因信访立案的案件。办案过程中,辩

护人主要做了以下几点辩护工作:

1. 以证据辩护为核心,引入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成伤机制作出解释。本案缺少成伤

机制的鉴定,当事人很重视并委托律师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成伤机制进行专业 分析。我所法医专家徐跃灵君介入并了解细节后与承办人当面详谈,并结合专业 论文给出本案对方当事人有极高概率是自己扭伤的专业判断,专业解释说服了承 办公安,也夯实了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前提。

2. 以对当事人影响最小化为目标,从缓和社会矛盾角度协助做好谅解工作。本案 一方持续信访导致难以结案。后公安机关再次组织调解,辩护人在证据辩护的基 础上,一方面协助公安机关化解双方矛盾,说服双方当场签署谅解协议,另一方 面保障当事人损失最小化,从事初对方索赔 65 万元成功谈判至补偿 7 万元。

昨日协议签订补偿款到位,今日公安机关立即作出了撤案决定。

本案涉及的法律要点

本案案由为「故意伤害罪」,办理时间为 /,最终处理结果为「撤案」。以下结合法律规定与办案实践,就该类案件的要点作简要说明。

一、罪名与法律依据:本案涉及《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二、构成要件与常见争点: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主观上对伤害结果持故意(对死亡结果则仅为过失)。伤害行为与损伤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伤情鉴定意见,是此类案件最常见的两大争点。

三、量刑档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四、同类案件的常见辩护方向

  • 伤情鉴定之辩:伤情等级直接决定量刑档次,应重点审查鉴定机构与鉴定人资质、鉴定时机、鉴定标准适用,以及既往伤情、陈旧伤对结论的影响。
  • 正当防卫之辩: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防卫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可以主张正当防卫;超过限度的也可争取认定为防卫过当,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因果关系之辩:损伤结果系多因一果或者存在介入因素的,应当厘清行为人在结果中的实际作用,避免将全部后果归责于一人。

「撤案」的法律与程序含义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围绕这一结果的常见路径

  • 及时提交意见: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提交无罪、罪轻的书面意见并固定有利证据,是推动公安机关撤案的关键。
  • 事实与证据之辩:指出关键事实缺乏证据支撑,或者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使案件达不到移送审查起诉的证据标准。
  • 法律适用之辩:行为属于民事纠纷、行政违法,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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