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不追究刑事责任——南京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 靖霖(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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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追究刑事责任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罪名 / 案由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办理时间
/
处理结果
不追究刑事责任
承办律师
靖霖律师团队

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

时间:2024.6.11

办理过程:当事人受短视频平台“低息贷款”欺骗,添加微信联系人后被要求“刷 流水”增信以获批贷款。涉案银行卡内流水 40 余万元。银行卡迅速被冻结,当事 人被河南驻马店某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当事人因惊慌,删除了微信聊天和抖音关 注。接受委托后,辩护人进行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准备证据,区分 40 万元银行 流水中能够说明合法来源的部分;二是采取技术手段恢复和收集(部分)受欺诈 过程的证据;三是向侦查机关了解流水涉诈情况。在与侦查机关沟通协调的基础 上,安排当事人尽早前往侦查机关投案自首和说明情况。最终侦查机关采信涉案 流水不足 20 万元的辩解,将当事人转为证人,不追究刑事责任。

办案心得:1. 帮信流水“自证清白”的证明标准需要法律判断;2.“自证清白”的电 子数据取证需要计算机技术;3. 及早介入、充分沟通,既能降低当事人成本, 又能提高辩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