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案——南京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 靖霖(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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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未明)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案

罪名 / 案由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办理时间
2025.3.27
处理结果
(结果未明)
承办律师
靖霖律师团队

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

阶段性结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

案件概要

本案涉及由国内创业团队在海外社交平台运营的某知名⽣态⼩游戏项目。基于web3领域去中心化的特点,项目发起时,并无法人主体,各发起成员以合伙人身份共同参与项目研发。项目产生收益后,发起人之间出现控制权之争,逐渐分成两方,发生多场项目云服务器账号等核心账户控制权的争夺之战。为确保项目正常运营,我们辩护的当事人一方,在丢失核心账户控制权时,利用原有的云服务器剩余授权权限,备份迁移了项目服务器上的数据,孰料竟被对方控告,后被某地公安机关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立案侦查,张某等四人被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刑拘。

辩护过程

陈沛文律师领衔团队介入本案后,迅速厘清案件的2个关键事实:第一,某地没有地域管辖权,公安对该案系违规立案。第二,争夺项目控制权系明显的创业合伙团队内部经营纠纷,项目数据信息归属于全体合伙人,而非任何一个法人主体或者某个个人,我当事人一方曾经获得全体项目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掌管云服务器账户等核心账户权限,在账户权限被对方非法控制后,迁移备份数据的行为不属于非法获取数据,不成立犯罪。

基于该思路,辩护团队拟定了周密的辩护方案:首先在当事人刑拘期间做好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工作,保持每周2次的会见频率。其次,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没有管辖权的书面辩护意见。再次,向当事人所在项目团队调取电子数据、书证等客观性证据,了解案件事实真相,并根据证明目的分门别类整理好后及时向侦查机关和负责审查逮捕的机关提交。最后,辅导当事人家属通过写信和当面约见控申检察官的形式,坚决向检察机关控告某地公安机关以刑事手段违规插手经济纠纷。

案件报捕后,检察机关经审查,以全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批准逮捕各当事人。

辩护心得

①该案在海外社交平台和web3行业内关注度极高,我们建议当事人所属团队及时向游戏用户、行业媒体澄清事实真相,避免对项目造成进一步损失。

②对公安机关利用刑事手段违规干预经济纠纷坚决说不,该向检察机关控告申诉的,坚决控告申诉。

③审慎用好侦查阶段的辩护人调查取证权。侦查初期,在不妨碍侦查的前提下,辩护人可向当事人收集电子数据、书证等客观性证据,便于梳理案件事实,提出无罪意见。

④专业化辩护对司法机关决策产生积极影响。本案刑拘期间,侦查人员就主动检索了陈沛文律师的背景信息,并告知我们的当事人“你请的律师在计算机犯罪辩护这块蛮厉害的”;审查逮捕期间,基于丰富的计算机犯罪专业化辩护经验,团队与检察官保持较为顺畅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