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案·存疑不捕——南京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 靖霖(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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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不捕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案

罪名 / 案由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办理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处理结果
存疑不捕
承办律师
靖霖律师团队

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

基本案情

当事人销售了一款搭配动态Ip可进行多账号管理并具备向12306批量发起购票/改签/候补/退票请求功能的OTA刷票软件。但当事人并非软件制作者,其系购买原版软件并破解,得知软件功能后重新对软件进行封装账密的销售者。

办案经过

辩护人在立案侦查后30天介入,因原委托律师缺乏办理计算机犯罪案件的经验,通过会见也无法了解并告知家属涉案软件的基本功能和涉案事实。家属由此萌发必须请专业律师介入的想法,后委托我所律师,由陈沛文律师指导,黄双双律师主办。

经过会见后,辩护人了解了涉案软件的功能并准确总结软件的功能实现和市场应用场景。一方面,辩护人对当事人进行专业的法律辅导,让程序员学会通俗化解释软件功能。另一方面,辩护人通过专业的辩护意见,从市场化应用场景,绕过免验证接口不具备侵入性,本案更适宜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进行评价更为妥当的辩护意见,动摇了检察官的入罪惯性思路,最终在当事人羁押的第37天,即审查批捕的最后一天,检察院开会讨论作出了不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