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案·发回重审后,判决无罪——南京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 靖霖(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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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回重审后,判决无罪

诈骗罪案

罪名 / 案由
诈骗罪
办理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处理结果
发回重审后,判决无罪
承办律师
靖霖律师团队

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

辩护过程

本案当事人涉及“请托型”诈骗。第一次一审被定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当事人上诉后,委托邹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邹律师围绕一审程序违法以及请托型诈骗的特点,提出此案当事人收取费用后做了相关工作,有实际履行行为,并无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亦无骗取钱财的故意,进行无罪辩护。二审法院两次开庭,第二次开庭,检察院建议发回重审。最终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将本案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两次开庭。最终判决无罪。如此判决,有当事人的坚持,更有司法机关坚持正义、维护司法公正的担当!也有辩护律师坚定不移地作无罪辩护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