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案·一审判无罪,抗诉二审仍无罪——南京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 靖霖(南京)

← 返回靖霖案例列表
一审判无罪,抗诉二审仍无罪

聚众斗殴罪案

罪名 / 案由
聚众斗殴罪
办理时间
2025.12.31
处理结果
一审判无罪,抗诉二审仍无罪
承办律师
靖霖律师团队

案件概况与办案心得

2023年6月,青年企业家李某某因涉黑关联聚众斗殴案被调查羁押,历经656天,终获一、二审法院无罪判决。

该案源于2016年李某某敬酒遭无故殴打,后友人牵头约架未果,后续友人另行引发持械斗殴,双方均致轻伤一级,此事当时已和解。7年后扫黑工作中案发,李某某被指为聚众斗殴发起人、涉黑经济支柱,检方指控其两次持械聚众斗殴,建议判刑三年两个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刘峰、时岩律师团队受托辩护,阅卷后坚定做无罪辩护,直指三大核心争议:无证据证实李某某一方首次约架持械;其提议作罢回家,对后续斗殴无概括授意、无主观故意;首次斗殴未遂法定刑三年以下,追诉时效5年,2023年立案已超期。

一审法院全盘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李某某无罪。检方抗诉称李某某有继续报复授意,后续斗殴系延续,追诉时效应为15年。辩护团队当庭驳斥抗诉证据为孤证,无法印证犯意联络。二审法院驳回抗诉,维持无罪原判,李某某终获昭雪,彰显司法公正与辩护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