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某公安局副局长徐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减少犯罪笔数,争取到自首等量刑情节,二罪均减档处理。
上海靖霖(杭州)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 靖霖公职人员犯罪防范与辩护部 副主任 · 与上海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跨所联办
职务犯罪
浙江大学法律硕士
在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文章十余篇,其中:
本人执业机构为上海靖霖(杭州)律师事务所。本页面所述与上海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之协作,系两所依书面协议进行的跨所联合办案。案件结果受个案事实、证据与法律适用影响,本页不作任何结果承诺。
以下案例由黄磊律师主办或参与办理。个案结果取决于具体事实、证据与法律规定,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结果。
减少犯罪笔数,争取到自首等量刑情节,二罪均减档处理。
挪用公款罪 5 年以上、贪污罪 3 年以下,经辩护数罪并罚判处 1 年 8 个月,且暂予监外执行。
受贿金额近 300 万,经辩护争取到自首等量刑情节,刑期减半。
金额 470 万,经辩护认定从犯等情节,减档判处 4 年 6 个月。
金额 338 万,经辩护认定自首等情节,减档判处 4 年 3 个月。
数额降低 1.2 亿。
金额上亿,经辩护轻判有期徒刑四年。
受贿金额上百万,数罪并罚,经辩护判处 3 年 3 个月。
通过协调取得公司谅解,撤销案件。
数额从近 300 万减到 100 余万,取保候审后判缓刑。
改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缓刑。
通过协调争取到谅解,刑期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