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辩护

Duty Crime Defense

职务犯罪刑事辩护专题

服务公职人员、国企人员及民营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涵盖监察调查、审查起诉与审判全阶段,注重主体身份、涉案数额与程序权利的辩护。

贪污罪

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的定性、数额与用途辩护。

受贿罪

受贿、斡旋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的案件事实与数额认定辩护。

职务侵占 / 挪用

民营企业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案件的主体与金额辩护。

渎职类犯罪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案件的因果关系与损失认定辩护。

辩护要点

  • ·
    主体身份与管辖
    审查是否具备公职/特定职务身份,厘清监察、检察管辖与程序衔接。
  • ·
    涉案数额认定
    逐笔核实涉案财物来源、去向与鉴定意见,剔除无证据支撑部分。
  • ·
    自首、立功与退缴
    结合主动交代、揭发查证、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争取从宽处理。
  • ·
    涉案财物处置
    区分个人合法财产与涉案财物,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

监察调查阶段亦可依法介入

职务犯罪案件在监察调查、审查起诉与审判各阶段均存在法定辩护空间,尽早委托有助于及时沟通与权益保障。

Cross-Firm Co-Counsel

职务犯罪案件跨所协作

我所与上海靖霖(杭州)律师事务所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协作机制,由南京所律师与杭州所黄磊律师依两所书面协议联合办案。黄磊律师现为上海靖霖(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靖霖公职人员犯罪防范与辩护部副主任,执业方向为职务犯罪,在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文章十余篇。

联合办案的委托关系、办案分工与收费,均由两所统一办理、统一收费并如实入账。

了解黄磊律师 → 查看办案结果

涉及上述罪名,需要专业辩护?

尽早介入,由专业刑事律师为您初步研判案情、制定辩护方案。

同类成功案例

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结果参考

以下为本所办理的同类案件结果,供评估案件走向时参考。个案结果取决于具体事实、证据与法律规定,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结果。

想了解职务犯罪案件的整体辩护思路?查看职务犯罪辩护专题,或联系我们(电话 025-57911203)。

常见问题

职务犯罪常见问题(6 问)

以下为当事人与家属最常咨询的问题,由本所刑事律师整理作答,仅作普法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职务犯罪主要包括哪些罪名?

职务犯罪通常包括贪污贿赂类犯罪与渎职类犯罪两大类。前者如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后者如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不同罪名在主体身份(是否国家工作人员)、客观行为、入罪标准上差别较大,第一步通常是准确定性。

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档位是怎样的?

《刑法》第 383 条(受贿罪依第 386 条援引该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数额标准由司法解释规定,个案需结合数额与情节综合判断。

“国家工作人员”怎么认定?主体身份为什么重要?

主体身份直接决定罪名。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侵吞、收受财物等行为,通常构成贪污罪、受贿罪;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如民营企业人员)实施类似行为,则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档罪名的入罪标准与量刑差别较大。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要看是否从事公务、是否具有相应编制或者授权,是此类案件的重要辩点。

被监察机关留置期间,家属能做什么?

留置期间家属一般无法会见,但可以:一是委托专业刑事律师,由律师依法了解涉嫌罪名与案件进展、提出法律意见;二是妥善保管相关书证材料,不要转移、隐匿、销毁;三是配合退还涉案款项,退赃退赔在后续量刑中是重要从轻情节;四是保持冷静,不轻信“找关系”“捞人”的承诺,避免遭受二次损失。

职务犯罪案件中,退赃退赔有什么作用?

作用非常关键,且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刑法》第 383 条第三款规定:犯贪污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有第一项规定情形(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受贿罪依照第 386 条援引适用同一规定。因此,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真诚认罪悔罪,对强制措施的适用、量刑建议乃至是否适用缓刑都有实质影响。在数额特别巨大等案件中,退赃情况甚至是决定量刑档位与执行方式的重要因素。退赃应尽早、尽量全额,并保留凭证。

职务犯罪案件一般会经历哪些阶段?

通常经历监察调查(可能含留置)、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法院审判(一审、二审)等阶段。律师可在审查起诉阶段阅卷、提出辩护意见,在审判阶段出庭辩护,并在符合条件时申请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各阶段的辩护重点不同,越早介入越有利于固定有利证据、厘清事实与定性。

如有个案疑问,欢迎致电 025-57911203 咨询,或查看常见问题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