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释义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专注职务侵占案件的主体身份之辩、数额核减、利用职务便利认定审查与退赔缓刑争取。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非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主观须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故意;客体是单位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修订)第七十六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1.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及本省量刑规则,职务侵占罪按数额分为三档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2. 在具体量刑时,根据侵占数额、手段、次数、退赃退赔等情节,在相应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并综合考虑自首、从犯、退赔谅解等法定与酌定情节决定宣告刑。
(3万元、20万元、300万元三档为当前江苏司法实务掌握的入罪与量刑档次标准;具体数额起点与基准刑增量,由办案机关结合案件情节在司法解释与本省量刑规则幅度内确定。本罪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不适用死刑。)
包括对公账户资金私自转走、虚列支出套取单位款项、截留应收货款、虚构业务报销、私分公司财物、利用保管或经手权限长期占用单位资产等。
与借用、临时周转、民事欠款的界限在于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目的及利用职务便利;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在于是否打算归还;与一般违纪、劳务报酬争议的界限在于数额与行为性质。
主体为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的,应定贪污罪(第382条)而非本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的,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163条);为侵占而伪造公章、合同的,可能数罪并罚。
单位发现资产异常应第一时间固定财务凭证、银行流水等证据;涉案人员尽早咨询专业刑事律师,厘清行为性质,积极配合核查、主动退赔,对是否立案、强制措施及量刑均有显著影响。